青年尋職兩心安(失業再就業補助)-青年職得好評試辦計畫(就業獎勵金-即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)
詳細內容:
一、措施目的
協助失業青年釐清職涯發展方向、提升求職技巧,並運用工作卡(職涯履歷表)展現個人就業優勢,以解決青年尋職困難問題。
二、適用對象
本國籍15歲至29歲失業青年,且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一:
1.未就學、未就業,且失業期間連續達6個月以上。
2.於109年1月15日後退伍,且申請時已退役且未就業。(符合本款青年應於110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請)
三、申請程序
四、尋職就業獎勵金請領額度
青年在完成深度就業諮詢後3個月內找到工作,且受僱連續達3個月以上並依法參加就業保險,則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發給尋職就業獎勵金3萬元。